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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14那天是情人節,但對於相隔在遠地又沒排休到這日子的我們,當然是不能在當天過的。

不過沒關係…節日不是一定要在那天過的,提早慶祝也是可以的啦。
我就作了猴子的拼貼然後貼在小卡片送給他…

嘿、嘿…
很省成本的。

結果2/11在逛樂華夜市時,
龍一直叫我選個喜歡的長靴,然後就馬上買下來送給我,還說這是情人節禮物。

我很哀怨地跟龍說:「那我都沒送好一點的給你嘛!!」
龍呆了一下,然後笑笑地說:「那個又沒差啦!」

是嗎?or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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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天穿長靴跟龍去逛電玩展和士林夜市回來第一件要作的事,
當然是馬上脫掉然後按摩腳…

好痠,好痠喔>□<;;

果然還是買平底的比較好一點…
(有點開始後悔了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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